| 标题 | 买房欺诈能退一赔三么 |
| 内容 | 律师解析: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商品房交易活动中,如出现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时,无法实际获取所购房屋者可依法向对方提出解除该合同,同时要求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赔偿实际损失等合法主张,而且还可行使权利要求出售方对此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数额的赔偿责任。在此情形下,“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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