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关于保证人需负担何种程度的债务责任,这并无固定标准或规则可循。 而仅存在于普通担保与连带担保两者之间的责任分配规定。 首先,普通保证责任的定位在于,一旦债务人届时无法偿付到期债务,此保证人将被要求负责替代其承担起该项义务,亦即是说,代替债务人清偿所有到期债务。 其次,连带保证责任则意味着,只要债务已经到期且达到清偿条件,债权人便享有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单独或共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